安徽昊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未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责令改正未改正予以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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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昊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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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170006910033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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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4日,我局依法向安徽昊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下达池人社监令〔2021〕11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并于当日送达当事人,该公司未完全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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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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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安徽省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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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听取陈述申辩→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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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人社监罚〔202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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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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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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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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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顺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责令改正未改正予以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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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顺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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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17003280538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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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7日,我局依法向池州顺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池人社监令〔2021〕15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并于当日送达当事人,该公司未完全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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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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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安徽省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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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听取陈述申辩→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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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人社监罚〔202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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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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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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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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