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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申报一次性就业补贴。
答: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等7类高校毕业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7类困难毕业生,每人一次性1500元,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答: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答:基层特岗计划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创新举措,旨在吸纳毕业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基层特岗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主体责任。对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纳入“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基层特岗服务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支一扶”计划是国家基层服务项目之一,是由国家人社部具体组织实施的,岗位有支农、支教、支医、扶贫岗位和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募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身份是“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期为2年。支教主要在基层小学、初中、高中从事教学工作;支农主要在乡镇从事涉农、涉水相关工作;支医主要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扶贫主要在乡镇从事社会经济事务发展和管理工作;基层公共服务主要是青年工作和基层社保平台服务。我市“三支一扶”人员待遇年均不低于5万元。“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全部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支一扶”人员可获得期满服务证书,并享受公务员、选调生和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事业单位简化程序直接聘用,创业就业扶持和学费补偿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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