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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B0212E/202103-00084 组配分类: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名称: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2021年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2
废止日期: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2021年版)
发布时间:2021-03-12 09:21 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申报一次性就业补贴。


2、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等7类高校毕业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7类困难毕业生,每人一次性1500元,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哪些?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4、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5、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政策

答:基层特岗计划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创新举措,旨在吸纳毕业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基层特岗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主体责任。对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纳入“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基层特岗服务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三支一扶”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是国家基层服务项目之一,是由国家人社部具体组织实施的,岗位有支农、支教、支医、扶贫岗位和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募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身份是“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期为2年。支教主要在基层小学、初中、高中从事教学工作;支农主要在乡镇从事涉农、涉水相关工作;支医主要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扶贫主要在乡镇从事社会经济事务发展和管理工作;基层公共服务主要是青年工作和基层社保平台服务。我市“三支一扶”人员待遇年均不低于5万元。“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全部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支一扶”人员可获得期满服务证书,并享受公务员、选调生和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事业单位简化程序直接聘用,创业就业扶持和学费补偿等优惠政策。


7、青年就业见习计划
青年就业见习是指组织毕业两年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的青年进入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基地,在具体工作岗位上,进行一定期限的全日制就业培训,积累工作经验,促进就业。见习基地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
见习期间可以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基本生活补助,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均100元的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见习期限最短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按照规定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满后,对就业见习优秀人员,见习单位可出具鉴定材料,如本人同意可放入个人档案。见习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