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鑫富维木业有限公司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决定书予以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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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鑫富维木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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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0122MA2MX8WU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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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安徽省鑫富维木业有限公司拖欠11名劳动者工资,我局于2021年1月27日向该公司下达池人社监令〔2021〕1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核对具体的拖欠工资金额并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该公司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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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劳动者工资,经责令改正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整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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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安徽省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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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合议→听证及陈述申辩告知→事先告知→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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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人社监罚〔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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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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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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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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