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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2-28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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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孔德道、陈景忠、刘细苗3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已依法作出鉴定结论,因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方式均无法向用人单位送达鉴定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孔德道等3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告如下:

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池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路与东湖路交叉口)207办公室领取结论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如对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不服,可自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2月28日


         2026年第批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送达对象

职工姓名

鉴定项目

鉴定结论

结论书编号

1

南京甲谋科技有限公司

孔德道

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初次鉴定

十级

池州因工鉴定[2026]0117

2

延边万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陈景忠

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初次鉴定

十级

池州因工鉴定[2026]0127

3

湖北绘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刘细苗

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初次鉴定

九级

池州因工鉴定[2026]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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