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工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37号)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依规可以向参保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相应的技能提升补贴。
为防止冒领、重复领、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情形发生,现将42名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66-3211948
附: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公示名单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