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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公示(第八批)

信息来源: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5-12-11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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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当事人申请、医疗专家鉴定,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审确认,现对2025年第29至31批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李学绿、苏春花、许小华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907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6-3291932

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岁)

所在单位

1

李学绿

58

石台县国有林场

2

苏春花

50

/

3

许小华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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