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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2025年第四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

信息来源:劳动监察科 发布时间:2025-12-10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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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警示和震慑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和《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28号)规定,池州市人社局现向社会公布2025年第四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如下:

池州市秀晴服饰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池州市秀晴服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MA8PBEF24N;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红庄村大桥组13号,法定代表人:桂美娟,实际控制人:刘韦。

2025年6月份以来,贵池区人社局接到多名劳动者投诉,反映池州市秀晴服饰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经查,该公司共拖欠18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合计244037.7元。

    2025年6月14日,贵池区人社局依法向池州市秀晴服饰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足额支付18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该公司逾期未履行,且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韦拒不配合调查。2025年8月8日,贵池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5年8月16日,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对该案件立案侦查。2025年10月24日,池州市秀晴服饰有限公司将拖欠的劳动报酬全部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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