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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责令退回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决定书》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1-14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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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以兰女士:

我中心于2025年11月3日向你邮寄《责令退回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决定书》,因邮政工作人员无法联系你被退回。我中心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你,你均未接听。现已公告方式送达。

经核查,你于2023年8月至2025年8月多享受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共计人民币74010元,大写:柒万肆仟零壹拾元整。我中心于2025年9月17日向您邮寄送达了《关于退回供养亲属待遇告知书》,你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退回我中心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开户名称: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平天湖支行

银行账号:1316011129200207367-000000001

附言:赵以兰退回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联系人:吴彤            联系电话:0566-3291932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我中心(地址: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907办公室领取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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