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缓企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全力稳就业促发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8号)规定,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经数据比对、审核,现将2025年池州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用人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电话号码:0566-2088620)或市人社局(电话号码:0566-2023639)反映。
业务咨询电话:0566-3211948
附件:2025年池州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用人单位名单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