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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送达公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8-26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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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吴光明等2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已依法作出鉴定结论,因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方式均无法送达鉴定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吴光明等2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告如下:

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池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路与东湖路交叉口)207办公室领取结论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如对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不服,可自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如对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不服,职工伤病情况发生变化并且提供新的证据材料的,可以重新向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

 

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8月26日

 

 

2025年第三批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送达对象

职工姓名

鉴定项目

鉴定结论

结论书编号

1

湖南兴开建设有限公司

吴光明

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

十级

池州因工鉴定[2025]0596

2

池州市安之美服饰有限公司

柯玉红

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

八级

池州因工鉴定[2025]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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