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皖人社发〔2020〕15号)《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皖人社发〔2020〕15号),明确下达我市本级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其中200万元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补助资金。为持续推进产业园发展,结合市本级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计划,拟分批次向产业园拨付补助资金,首次拟拨付50万元。结合市财政局关于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人社局或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3639、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