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医疗专家依据国家标准进行鉴定,2025年第11、12批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共2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907办公室
电话:0566-3291932
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5日
附件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岁) |
所在单位 |
1 |
杨峰 |
男 |
57 |
/ |
2 |
吴兴汉 |
男 |
3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