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有关规定,现将中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群体社保补贴就业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序号 |
申报补贴资金类别 |
申报补贴 |
申报补贴 资金 |
1 |
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 其他群体社保补贴 |
10 |
112359.16 |
合计 |
10 |
112359.16 |
具体补贴情况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3639 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