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池州市人社局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阅读次数: 作者: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信息来源: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3-18 16:46
[字体:  ]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有关规定,现将中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群体社保补贴就业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序号

申报补贴资金类别

申报补贴
人数(人)

申报补贴

资金
(元)

1

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其他群体社保补贴

10

112359.16

合计

10

112359.16

具体补贴情况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5318日至324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3639   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3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