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池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池财社〔2017〕15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有关规定,现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就业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序号 |
申报补贴资金类别 |
申报补贴 |
申报补贴 资金 |
1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2 |
2000 |
合计 |
2 |
2000 |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7日至1月13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3639、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