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警示和震慑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28号)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规定,池州市人社局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第四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如下:
一、浙江新中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浙江新中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1330106253915276U;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莫干山路武林巷1号易盛大厦3楼;法定代表人:姚建国。
2024年4月25日,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青阳县人社局)接到投诉,称浙江新中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浙江新中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拖欠阮某华等39人2023年1月-2023年10月工资1519521.08元,青阳县人社局于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19日分别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
2024年9月13日,青阳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受理,正在侦办中。
二、江苏畅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江苏畅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4MA26MX1W49;地址:射阳县合德镇工业园区北环路95号;法定代表人:张怀凤。
2023年7月20日,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东至县人社局)接到投诉,称江苏畅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江苏畅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王某等8人工资合计182700元。东至县人社局分别于2023年9月6日、2023年10月7日依法向江苏畅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
江苏畅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既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又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2024年5月23日,东至县人社局依法向东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1条)
序号 |
地区 |
对象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号 |
列入黑名单事由 |
涉及金额(元) |
列入 日期 |
认定 部门 |
1 |
贵池区 |
池州丽君服装经营有限公司 |
91320302MABMDB6N43 |
张永江 |
50024*********4871 |
拖欠21名员工2024年6-8月份工资161645.70元。 |
161645.70 |
2024年11月15日 |
贵池区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