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36号)和《关于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提示函》文件要求,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于2024年10月对市本级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条件,但未享受补贴的企业进行了公示。
现再次对未享受补贴的23户企业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15日。请上述企业于2024年12月15日前与池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66-3211948 ,联系人:洪广胜)。
附件:市本级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暂未拨付企业名单(二次公示)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