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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州市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结果的公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11-04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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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9号)文件要求,经机构申报、初审、实地核查、组织专家评议等环节,现将拟认定为创业培训机构的九华山旅游学校、青阳县长城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池阳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徽瀚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恒志职业技术学校、东至县溪小镇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监察组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3639  0566-2088620

咨询电话:0566-3219217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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