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池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池财社〔2017〕157号)、《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有关规定,现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就业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序号 |
申报补贴资金类别 |
申报补贴人数 (人) |
申报补贴资金 (元) |
1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2 |
2000 |
2 |
中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1 |
11574.84 |
3 |
一次性就业补贴 |
3 |
9000 |
4 |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短视频宣传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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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5 |
大型网络招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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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
合计 |
6 |
43574.84 |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3639、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