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有关规定,现将中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等就业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序号 |
申报补贴资金类别 |
申报补贴 |
申报补贴
资金 |
1 |
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3 |
37657.92 |
合计 |
3 |
37657.92 |
具体补贴情况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至8月19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0581 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