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池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池财社〔2017〕157号)、《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有关规定,现将员工制家庭服务业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序号 |
申报补贴资金类别 |
申报补贴人数(人) |
申报补贴资金(元) |
1 |
员工制家庭服务业社会保险补贴 |
19 |
229357.89 |
合计 |
19 |
229357.89 |
具体补贴情况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5日至8月9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0581 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