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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文件规定,现已审核2023年度市本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第三批)494人176165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9日至4月15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时间向市人社局或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0581,2088620。
附件:2023年度市本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名单(第三批)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