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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安徽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27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年度报告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个月(2024年4月3日-5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人社局就业科(人力资源市场科)反映,联系电话:2030157。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