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第126号令)规定,现将3月份江东等41名(达到退休年龄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7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如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停发失业保险金)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日期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7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电话号码:0566-2088620)或市人社局(电话号码:0566-2020581)反映。咨询电话:0566-3219809。
附:1.2024年3月新增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
2.2024年3月新增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