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建立创业培训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1号)要求,我市六个创业培训机构:池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贵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东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石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青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和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均向我局提交了2023年年度报告,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对报告完整性进行审核。六个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中,机构基本信息、培训条件及其变动、培训工作开展、创业服务、资金申领情况等相关事项均进行了报告,年度报告完整。现将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时间向市人社局或驻部纪检监察组反映,监督电话:0566-2030157,0566-2088620。
附件:1.池州市2023年度创业培训机构信息公示表
2.创业培训机构年度报告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