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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2023年第10期拟审核通过的在职人员死亡后申领遗属待遇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此期间对参保人员和申领人基本信息或遗属待遇享受条件存在异议的人员,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向参保人员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咨询电话:0566-2026412。
附件:2023年第10期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在职死亡类)公示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