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池人社秘〔2020〕82号)、《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有关规定,现将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就业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序号 |
申报补贴资金类别 |
申报补贴人数(人) |
申报补贴 |
1 |
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 |
32 |
294140.37 |
合计 |
32 |
294140.37 |
具体补贴情况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0581 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