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问:哪些单位可以查阅档案,如何办理?
答:①公安部门、安全部门、检察部门以及公证处等单位因工作需要可查阅档案。查阅人须为两名中共党员,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证件查阅。
②设有党委(含独立总支)的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可查阅存档人员人事档案。查阅人须为两名中共党员,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证件查阅。
40.问:离校高校毕业生如何关注、落实好自己的学籍档案?
答:毕业生学籍档案是毕业生学习经历、思想表现、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参加社会实践等情况的重要材料。毕业生档案是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的重要凭证,是享受就业服务、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人事档案的基础性材料。
高校毕业生到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工作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离校时未就业的,可由学校统一转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毕业生要高度重视学籍档案,把自己的档案落实好、安排好。
41.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有哪些?
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42.问:流动人员应及时归档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答:①国内学历学位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材料、职称材料等。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办理或单位经办人携带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办理。
②党员材料。正式党员材料(预备党员材料应在转正后归档)应由党组织直接通过机要方式转递,或密封后(党委、总支加盖骑缝章)由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办理。
③工作材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形成材料,应由材料形成单位通过机要方式或派专人转递。非国有企业等单位形成材料一般由本人携带有效证件或单位经办人携带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办理。
④其他符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归档范围及要求的材料。
43.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有哪些作用?
答:①招聘和录用。可以为用人单位提供应聘人员的学历、经历、奖惩等各类背景信息,辅助企业做好员工的招聘录用。
②选拔和使用。帮助用人单位了解员工在教育培训、工作经历、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奖惩等方面的信息。
③政审和考察。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存档人员录用(聘用)考察、因公出国(境)政审,为部队提供存档人参军政审,为党组织提供入党政审等。
④协助办理社保和退休。办理社会保险过程时,通常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来核实视同缴费年限等情况。
⑤出具相关证明。发挥人事档案材料凭证、依据和参考作用,依据记载为存档人员出具相关证明。
44.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申请转出需要哪些材料?
答:申请时须提供转档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档案接收单位的调档函或其他接收证明材料。单位委托代管人事档案的,申请转档人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45.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有哪些?
答:根据人社部发〔2021〕112号文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46.流动人员办理档案相关业务咨询电话?
池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指导中心电话:0566-3211905;(可根据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所在地拨打电话咨询)。
贵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66-3214811。
东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电话:0566-5292890。
石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66-6022377。
青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66-5021685。
九华山风景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66-2821025。
47.问: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何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档案保管?
答:对自考、成人教育等非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代管档案的,要求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历信息结果,有其他学历、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要将所有档案材料一同转入,防止重复建档。
48.问:留学人员如何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档案保管?
答:需提供高中学籍等国内学籍材料、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成绩单原件、国外毕业证书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劳动合同等工作材料。
49.问: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是否接收个人自带档案?
答:根据人社部发〔2021〕1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个人自带档案。高校毕业生档案也可由学校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转递。
50.问:市、区、县就业见习各单位咨询电话多少?
答:池州市符合条件的青年可根据见习岗位所在地,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市本级:0566-3211902
贵池区:0566-3214868
东至县:0566-5292982
石台县:0566-2595332
青阳县:0566-5021685
九华山:0566-2821025
51.问:见习期内,见习人员可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答: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助,为见习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后,对就业见习优秀人员,见习单位可出具鉴定材料,如本人同意可放入个人档案。见习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2.问:见习与实习有什么不同?
答:实习是在校学生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而见习对象更宽泛,毕业前6个月高校学生、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未参加过见习都符合报名资格。其次,是待遇不同,参加见习每月可以领取不低于2000元的生活补助。见习期结束,如果你表现优秀,还可以获得企业优先录用的机会。
53.问:对中小型企业留用见习人员有无力度更大的政策补贴?
答:鼓励中小企业留用见习人员,根据吸纳见习人数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中小企业见习完成协议约定一半以上期限、并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54.问:企业吸纳就业见习人员有无相关政策补贴?
答:企业吸纳高校学生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期间,企业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基地补贴,并按照每名见习人员200元、100元标准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见习指导补贴和相关保险补贴。
55.问: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的见习期多长?可以提前终止或者重复参加吗?
答:见习期限最短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向见习基地提出离岗申请,见习基地报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可以提前终止见习。每人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56.问:哪些人员可以领取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答:就业技能培训的补贴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超过65周岁且不具有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退捕渔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补贴方式采取“先缴后补、直补个人”的方式。补贴标准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皖人社秘〔2022〕81号)(可登陆池州市人社局官网了解各工种补贴明细)。
57.问: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
答:创业担保贷款为了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可享受国家贴息的一种政策性贷款。主要针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初始创业个人及小微企业人员在创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困难提供的一项稳定融资。
58.问:哪些人、哪些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为: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小微企业贷款条件为: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59.问:如何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答:贷款申请人向创业地人社部门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经审核合格后,由经办银行发放贷款。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就业科0566-2030157;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566-3211949;池州市邮储银行三农金融部0566-2128079。
60.问:创业担保贷款可以申请多少额度?需要承担多少利息?
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400万元,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50万元,2年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目前执行的利率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0BPs。(以目前人民银行发布的LPR为例,总的执行利率为3.45%+1.5%)。
61.问:个人有其他贷款还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么?
答: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62.问:在申请贷款时,对担保人资格有什么要求吗?
答:自2021年11月,我们扩大了担保人资格范围,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将社会征信良好、稳定就业五年以上人员列入担保人资格范围,将农村自主创业人员的担保人扩大到村干部、乡 村医生、农业大户等社会征信良好的人员。
63.问: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免担保呢?
答:对新发放的2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64.问:个人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能申请几次?
答: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65.问: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学籍管理有什么要求?
答:(1)折算学分: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成学分。
(2)弹性学制: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可放宽学生修业年限,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66.问:大学生创业工商登记有什么要求?
答:简化注册登记手续:创办企业,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67.问: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1)对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
(2)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
(3)落实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的工作补贴政策,当前补贴水平不低于月人均200元,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68.问: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如何获得学费补偿?
答: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我省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含3年),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由财政实行补偿。学费补偿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以国家规定为准)。
注:上述问答基于发布日期前政策所形成,将根据政策和工作部署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