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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有所呼 社有所应”——青阳县人社局仲裁员送法进园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青阳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11-01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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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提出“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推动各类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调解机制建设,提升青阳县经济开发区大中型企业人事主管运用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劳动用工水平。近日,青阳县人社局到县经济开发区开展了一期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宣传培训,24家重点企业参训。

培训会上就《劳动合同法》开展逐条细致讲解,帮助企业管理人员深入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劳动法律法规的认识,树立法治意识。以企业常见的劳动争议为出发点,带领企业人事管理人员学习企业用工过程中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并用典型案例佐证强化知识印象,帮助企业学习相关知识,既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帮助企业防范用工风险。此外,还带领大家学习了《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人社部令第17号)中提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目的、要求,对企业内调解组织建设与电子合同签订工作开展培训,并在现场答疑解惑。

在本期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学习过程中,仲裁员就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给企业日常用工管理提供指导与建议,保障劳动双方的核心利益,结合经验预判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阻碍。

此次劳动法律法规宣讲,一方面落实“四下基层”的要求,旨在促进企业内部良好用工关系的形成,另一方面促进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为企业今后进一步发展提供保障与支撑,推动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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