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有关规定,现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等就业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具体补贴情况详见附表。
序号 |
申报补贴资金类别 |
申报补贴 |
申报补贴 资金 |
1 |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
3 |
9000 |
2 |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4 |
22102.51 |
合计 |
7 |
31102.51 |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至11月8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0581 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