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6〕1754号)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贯彻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池政〔2023〕11号)规定,经审核,同意对池州市树人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杏村实用技术培训学校各给予研修班补助经费60000元,共计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日,即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0581、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