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为民办实事,石台县积极推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努力打造具有石台特色的乡镇调解员、企业协调员、仲裁调解员参与的“3+3”调解模式,创新劳动关系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微调解”动力,打通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最后一百米”,为构建县域和谐劳动关系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劳动关系调解员作用。立足基层调解组织实际,利于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有效了解劳动争议线索,快速深入企业妥善处置。目前该县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9个,全部配备调解员,仁里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荣获2021年安徽省第一批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二是努力实现劳动关系协调员企业全覆盖。充分发挥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作用,源头处置矛盾纠纷,石台县大力培养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石台县目前劳动关系协调员取证人数34人,到2023年末,石台县劳动关系协调员取证人数可达100人,将基本实现县域内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重大矛盾预防机制,将劳动关系治理触角延伸至各行各业。
三是切实发挥仲裁调解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用。坚持劳动争议优先调解工作理念,把调解工作置于立案前、审理中、裁决前,认真做好劳动者接待登记以及案前调处服务,同时向企业发出调解建议书,倾力化解劳动争议,2022年以来,该县建成了标准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配备专职仲裁调解员,努力加强队伍建设,共收案86件,调解率80%,为劳动者追回各类待遇565.25万元,为企业减少用工成本近150万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