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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换)发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6-30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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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政治处,开发区党群工作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补(换)发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职称电子证书补(换)发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经职称评审、认定取得《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因故遗失、损坏证书的,可申请补(换)发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

二、申请程序

1.个人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s://hrss.ah.gov.cn/,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栏目(以下简称“职称系统”)——个人中心——我的职称进行申请。

2.个人申请提交所在单位后,须逐级审核,最后提交发证单位。

3.待相应发证机关完成审核后,在“职称系统”补(换)发新的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经人社部门统一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各级人社部门定期办理,原则上每季度办理一次。

三、提交材料

1.根据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1张。

2.上传佐证材料:

(1)属评审获得资格证的人员提交职称评审表(复印件)。

(2)属考核认定获得资格证的人员提交考核认定申报表(复印件)。

(3)属证书损坏的,还需提交损坏的证书原件(图片)。

(4)个人补(换)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如因评委会组建单位需要变更个人证书的相关信息的,需评委会组建单位在“职称系统”登录管理人员账号,录入变更后的信息,并上传相应的文件,提交即可。

四、有关要求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发放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审核,压实责任,严格要求,确保证书发放零失误。

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个人补(换)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诚信承诺书

2.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补(换)发流程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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