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第126号令)和《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0号)规定,现将4月份胡海华等36名(达到退休年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10名)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和胡来红等77名(达到退休年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7名)新增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日期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6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电话号码:0566-2088620)或市人社局(电话号码:0566-2020581)反映。
附:1、2023年4月新增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
2、2023年4月新增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