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号)、市人社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池人社明电〔2021〕33 号)等文件规定,市本级2023年2月8人拟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人社局或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30157、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