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池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池财社〔2017〕15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等就业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序号 |
申报补贴资金类别 |
申报补贴 |
申报补贴
资金 |
1 |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
8 |
24000.00 |
2 |
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 |
14 |
93906.42 |
3 |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9 |
62450.94 |
合计 |
31 |
180357.36 |
具体补贴情况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3日至3月9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0581 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