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池州市、东至县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我中心指派专人,有序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按照“规范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对国有企业提供的人事档案进行逐一审核,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完成移交,同步做好整理归档、上架保管等工作。截至2023年1月底,我中心共接收市国资委下属17家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362份。
作为社保具体经办机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的接收、管理和服务工作。以服务企业退休人员为中心,加强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建立退休人员台账,健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数据库,努力开创档案管理工作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