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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池州市社保基金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的公告

阅读次数: 作者:规划基金科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1-30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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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社保基金监督渠道,维护好社保基金的安全和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现将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向社会公布,欢迎您对涉嫌欺诈骗保、贪污侵占等危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一、举报范围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

2.违规审核、审批社会保险申报材料,违规办理参保缴费、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待遇资格认证、提前退休,违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违规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

3.伪造或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个人权益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的;

4.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二)参保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参保资格、违规补缴的;

2.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3.组织或协助他人以伪造、变造档案、材料等手段骗取参保补缴、提前退休资格或违规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

4.丧失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本人或其亲属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事实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5.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三)工伤医疗、工伤康复、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失业保险培训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伪造、变造或提供虚假病历、处方、诊断证明、 医疗费票据、培训记录等资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2.协助、配合他人以伪造材料、冒名顶替等手段骗取参保补缴资格,违规申领、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3.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池州市基金监督举报方式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监督电话

举报邮箱

1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11层

0566-2037587

2211901181@qq.com

2

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贵池区秋浦东路168号

0566-3214819

401774412@qq.com

3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西湖路滨河园6号楼

0566-5292638

1931254816@qq.com

4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劳动巷

0566-3295051

815500345@qq.com

5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青阳县九华西路202号

0566-5022293

qyxrsjyx@163.com

6

九华山风景区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柯村新区

0566-2821301

jhssbj@163.com

三、有关说明

举报人原则上应实名举报,举报事项应当事实清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

举报人弄虚作假或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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