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缓解企业资金占用压力,东至县人社局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用好用活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与优化营商环境双落地。
优服务 创新举措添活力。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为切实解决办理时限长、所需材料多等“堵点”,县人社局结合经办实际,不断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多维提速增效能。线下,通过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变“限时办结”为“即时办结”;线上,制作通俗易懂、简明直观的工作流程图,编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办理清单,形成服务群众和企业的强大合力。
减负担 保障企业增动能。“这个政策真是及时雨,大大减轻了我们企业的资金压力,我们可以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企业生产,后期发展信心十足。”各施工企业相关负责人纷纷说道。根据《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可用保函、保单替代存储。渠道的多样化,一方面,切实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保证了企业有充足的流动资金用来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另一方面,也能确保在紧急时期,能及时使用“见索即付”保函保单用于应急支付。
同时,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对连续3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用工信息化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其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若企业发生欠薪问题,则会对企业提高工资保证金费率。通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奖优罚劣的杠杆机制,激励和鼓励企业自觉守法用工,不发生欠薪问题,从而实现良性循环,形成更好的市场环境。1-6月,全县实行金融保函项目数量25个,以金融保函替代企业现金存储工资保证金金额1603.3万元。
放“薪”缴 多元监管“无事不扰”。依托根治欠薪实名制管理系统,县人社局指导全县30多个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一金七制”内容,推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应缴尽缴,实现监管“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同时,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台账,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在工资保证金退还方面,精简退还程序,减少相关申报材料。企业竣工验收后,凭竣工验收单和工资发放公示凭证,即可办理退还手续。1-6月,全县已为22个项目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71.2万元,实现为企业发展减负。
下一步,县人社局将以根治欠薪为主线,多点发力、多方联动,继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推动落实“治欠保支”“一金七制”等长效工作机制,让营商环境更优、服务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