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是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保险平稳安全运行、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石。为切实维护好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严厉打击冒领失业保险待遇行为,东至县主动出击,根据“三步走”的工作方法做好失业保险基金追回工作。
主动出击,提高核查力度。在本县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异地就业,属冒领失业保险待遇。经部级系统数据比对,工作人员准确计算出冒领人员违规领取的期限和金额。通过多渠道联系当事人,拟定并送达《关于退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通知》,说清冒领事实,明确其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立机制,提高追回效率。建全常态化工作制度,自查自纠,每季度比对失业保险领取人员就业信息,对疑点数据进行排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做到工作有痕迹、追回有依据。通过多方协作共同发力,不断规范和完善业务操作流程,堵塞风险漏洞,使得冒领人员“无处遁形”。
以惩反促,提高诚信意识。严格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经责令退回仍拒不退回的人员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列入社会保险失信人“黑名单”,影响其个人信用、执业准入、交通出行。通过向社会公布一批社保黑名单,在全县广泛形成社会保险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让“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人心。
截至目前,东至县已追回11人冒领的失业保险待遇共计12.43万元。
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可申领失业保险金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但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属重新就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的人员,应主动终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