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安徽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27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池人社明电〔2022〕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年度报告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未参加年报公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作为日常重点监管对象。公示期为1个月(2022年4月29日-5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人社局就业科反映,联系电话:2030157。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