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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公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4-12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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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皖发[2022]9号)精神,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现将首批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序号

申报补贴资金类别

申报补贴
人数(人)

申报补贴

资金
(元)

1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3

33000

合计

33

33000

具体补贴情况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2412日至418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 0566-2020581  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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