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皖发[2022]9号)精神,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现将首批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序号 |
申报补贴资金类别 |
申报补贴 |
申报补贴
资金 |
1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33 |
33000 |
合计 |
33 |
33000 |
具体补贴情况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至4月18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 0566-2020581 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