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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池州市皖厨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12-3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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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池州市皖厨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财政局


 

 

池州市农业农村局                 池州市商务局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229

 

 


池州市皖厨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为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皖厨皖菜提升和餐饮产业发展,实现城乡劳动者更好的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实施皖厨培育工程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77号)和省人社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皖厨创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79)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培养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池州特定区位、特色饮食文化、特殊技艺传承,发掘地域名特小吃资源,引导重点群体通过掌握一技之长成为皖厨师傅,实现更好就业创业。20212025年,全市参加皖厨培训并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皖厨师傅1000人以上,其中培育100名取得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的皖厨名师,评选认定10名皖厨池州名师,遴选认定10个市级烹饪技能大师工作室,基本形成我市名特小吃产业一城一品牌、一店一特色、一人一绝活的餐饮行业新格局。

二、工作任务

(一)遴选认定池州皖厨培育项目

1.充分利用乡镇、街道、社区平台和行业协会资源,综合考虑本地地域特色、群众认可度、就业创业带动性等因素,由各县区及九华山风景区遴选推荐1-2个从业人员多、受大众欢迎的本地名特小吃品种,编制池州市皖厨培育项目。

2.对经遴选确定的培育项目,各县区及九华山风景区可参考省就业技能培训工种(增补)目录及补贴标准,综合考虑项目技能含量、难易程度、培训时长、成本开支等因素,合理确定培训内容、课时安排、补贴标准、培训及结业考核方式等,参照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制定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开发工作指引,自主确定具有池州特色的皖厨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题库、培训考核大纲,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后报省人社厅备案,建立本地皖厨培育项目名录,实施培训、考核、发证。

(二)积极开展池州皖厨师傅职业技能培训

1.适度扩大皖厨培育工程覆盖范围,面向脱贫人口、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城镇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免费培训,将符合年龄条件的民宿、农家乐等乡镇以下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劳动者(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者除外)纳入皖厨培训范围。

2.全面调动社会优质培训资源,由各县区及九华山风景区根据本地皖厨培育项目要求,从办学条件较好、培训质量较高的职业院校、知名餐饮企业、餐饮业(烹饪)商会和社会培训机构中,或者在满足场所、设备、师资需要和消防、建筑、卫生防疫要求的美食店铺、餐饮商家及小吃摊点里,遴选确定一批皖厨定点培训机构,由人社部门会同餐饮业(烹饪)商会等部门共同认定,负责承担本地区皖厨培育项目。各地要在部门网站上公布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皖厨培育项目和评价机构目录等,实现挂牌管理和动态绩效管理,将上年度培训后就业创业率总体超过80%的培训单位纳入职业培训奖补对象范围,对培训质量较差、学员负面评价甚至投诉较多的培训机构要及时督促整改或注销其承训资格。

3.着力提高培训管理服务水平。各县区及九华山风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制定和公布本地区皖厨培训项目招生公告,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定期对外发布,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培训过程实行理实一体化,技术理论知识贯穿于实操训练中,无需专门讲授,可在集中或碎片化时间安排4-8课时讲授综合知识,累计计入总课时。培训组织实施严格落实所有培训进系统,系统之外无补贴的原则,由承训机构登陆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在开班申请模块选择培训类别”——“皖厨培育,录入培训机构、学员及培训信息,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开班,接受其动态监管,并在培训完成后在当地人社局派员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指导监督下开展结业考核。劳动者参加培训考核后合格且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由培训机构所在县区人社局、财政局按照规定给予承训机构培训补贴。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3次免费培训,同一项目不可重复享受补贴。

(三)深入推进皖厨参训人员技能评价

1.认真开展池州皖厨人才评价认定工作,对皖厨师傅实行证书管理,对参加皖厨培训后合格人员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同时鼓励其申报参加烹饪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谁用人、谁推荐、谁认可的原则,农家乐、民宿等餐饮商家皖厨师傅可凭累计工龄申报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长期从事烹饪制作、厨艺精湛且具有带徒传技能力的皖厨师傅,可破格申报烹饪类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2.扩大技能人才评价自主权,已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具备评价资质的定点培训机构,自主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及发证;尚不具备资质的,可委托已备案机构实施,所有评价发证均纳入全省技能人才评价系统管理。对初次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个人,技能鉴定费用予以免除,考核认定补贴按照有关规定补给实施评价的评价机构。

(四)加大池州皖厨就业创业扶持力度

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提升池州皖厨创业者创业能力。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就业困难人员等10类群体创办的皖厨创业项目,提供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鼓励返乡农民工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按规定落实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建设池州皖厨地标性创业街区,对管理规范、场租优惠多、服务良好、带动就业明显的室内、室外创业街区,根据在创业街区初创企业数,在3年期内,每户每年给予5000元孵化基地补贴。

(五)大力营造皖厨培育良好氛围

1.建立池州名特小吃项目库一池山水,千载食城为主题,由各地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分批次建立池州名特小吃项目库,系统介绍池州市名菜、名点的制作刀法、手法、烹调技法等皖厨技能技艺,加强宣传力度,并积极推荐至安徽省名特小吃读物。

2.举办池州名特小吃展演会。整合政府、行业、企业的资源,开展美食池州名厨名菜名师名点展演活动,组织举办池州名特小吃美食推介会小吃品鉴游皖厨技能秀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通过经典小吃展示、小吃名店推荐、皖厨技能展示等方式充分吸引市民品味、宣传池州美食,提高知名度。发动本市餐饮行业组织、企业、皖厨名师积极参与安徽省小吃文化节、文化论坛,充分利用行业交流平台,提升池州名特小吃在省内外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3.打造乡村美食旅游景点和线路。丰富传统美食名品文化内涵,与民俗文化、农业观光休闲、休闲养生、购物消费等相结合,培育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大力挖掘、推广乡村本土特色菜式、特色宴。

4.加强皖厨师傅激励工作。支持餐饮企业申报建立皖厨技能大师工作室,将符合条件的皖厨技能大师工作室纳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认定范围,对承担皖厨培育项目成效好、认可度高的皖厨名师给予倾斜,充分利用名师带徒的方式培养技能人才,引导企业皖厨名师在技术创新、技能研修中传承技艺,提升餐饮行业服务水平和知名度。

5.组织皖厨职业技能竞赛。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评价、选拔、激励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各级各单位广泛深入开展竞赛,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池州市皖厨职业技能竞赛,动员广大皖厨师傅交流、切磋技能,对优胜选手授予荣誉称号,颁发技能证书、奖金和奖牌等奖励,促进皖厨技能人才成长,形成全社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的良好势头。

6.开展全媒体美食宣传营销。加强与国家、省、市相关媒体合作,联合宣传池州市皖厨培育工程,通过电视节目、报纸、微信等多种媒体推出专题报道,传播池州名特小吃信息、当地皖厨培育典型做法,提升曝光量,提高口碑度,扩大池州美食在各类市民群体中的影响力,吸引外地企业和劳动者来池州交流、就业、创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同推进。各县区及九华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与财政、餐饮行业商会等相关单位沟通,形成协同推进合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定期不定期召集有关单位共同研究我市皖厨培育工程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

(二)科学安排,强化扶持。皖厨培育项目的培训、评价及奖补等经费,由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和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保障。参训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完成规定课时满80%且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各地要科学安排使用资金,加强资金风险管控工作。

(三)压实责任,务求实效。各地要压实工作责任,精心做好项目遴选认定工作,大规模开展皖厨职业技能培训,扎实推进皖厨师傅技能评价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和监管能力,培养出一批批技艺高超、广受好评的池州皖厨名师。各职业院校、餐饮行业商会、企业以及社会培训机构要发挥人才培养阵地作用,做好服务和监督,积极协助推进池州皖厨工程培育,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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