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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服务园区企业招工用工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时间:2022-02-17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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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各位新闻界的朋友齐聚一堂,对《池州市服务园区企业招工用工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进行宣传报道。借此机会,我代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对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表示欢迎。下面我就《实施意见》相关内容向大家作简要解读。

一、《实施意见》制定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市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产能效益的提升,“招工难、用工难”问题日显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从我市去年的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分析报告看,企业用人需求以生产制造业领域为主,约占需求总量的50%以上;人力资源市场求人倍率长期处于1.2以上,供需总量较快增长,市场对技能型人才需求较大,职业供求存在结构性矛盾。因此,制定出台有关政策缓解企业招工用工难愈加重要和紧迫。

为了让出台政策更具操作性和精准性,市人社局成立综合调研组,组队赴市开发区、集中区相关企业座谈交流,了解企业在招工用工上存在的困难及需求;赴合肥、淮北、滁州三市考察学习招工引才、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人才培养等相关工作经验;驻池三所高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调研,收集意见建议。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八大新兴产业加快打造新兴产业聚集地的战略部署,按照半导体产业集群推进工作专班第二次调度会精神,市人社局在深入开展调研走访、考察学习、政策协商,并借鉴周边市做法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意见》,旨在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措施、增强服务保障帮扶企业招工缓解园区企业阶段性用工难问题、进一步促进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三优池州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园区主责、企业主体、院校主阵地”的总原则,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措施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服务,引导和鼓励各类群体人员在池就业,切实解决企业招工用工“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问题。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4个部分,即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其中,政策措施部分共分为5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分别明确了政府、市场、园区、企业、院校在招工用工方面的功能定位和责任分工:一是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包括开展专场招聘活动、提供技能培训服务、搭建驻外服务平台、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增强综合保障能力等5条措施。二是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拓展招工引才渠道。包括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大力组织劳务输入等3条措施。三是发挥园区主责作用,增强服务保障能力。包括筹建人力资源产业园、给予招聘补贴、强化监督考核、完善设施服务4条措施。四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建立用工留工机制。包括落实常态化招聘机制、完善自主评价机制、建立情感留人机制、健全激励保障机制4条措施。五是发挥院校主阵地作用,挖掘人力资源潜力。包括提升专业匹配性、增强校企融合度、促进就业本地化、加大政策支撑力4条措施。

四、下一步主要措施打算

一是顶格推动《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实施意见》20条政策举措。充分发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功能,强化有关部门、单位对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落实情况,确保《实施意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加大宣传《实施意见》的政策措施。依托“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等载体,深入基层、企业等一线宣传政策措施,不断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丰富宣传手段和方式,构建“宣传前移、定向发送、主动上门”宣传架构,提升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认真做好《实施意见》的各项保障。坚持以人为本,不断适应企业招工用工新形势和新需求,满足劳动者对“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工作要求和解决企业阶段性招工用工难题,加强组织、制度、经费、权益等各项保障,努力实现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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