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267号)文件要求和市相关部门统一部署,青阳县社保中心及时核对享受工伤长期待遇人员信息、落实资金,确保调整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调整工作均已顺利完成。
此次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调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我县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共有48人符合调待政策,伤残津贴人均增加145.5元,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增加70.57元,护理费人均增加100.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