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根据人社部统一安排,自12月10日起,我省围绕“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这个主题,通过实施10项具体举措,在全省人社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推动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12月10日下午,省人社厅召开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警示教育视频动员会,传达学习全国社保基金管理警示教育动员会议要求和省领导对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批示精神,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通报典型案例,全面部署全省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
省人社厅厅长徐建出席会议并讲话。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守护好人民群众“养老钱”、“保命钱”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基金监管工作根本在于担当,前提是明确责任,关键看务实行动,重点在领导带头。要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向发力。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对于专项整治中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准脉络症结,多从主观上找原因,少从客观上找理由。深入剖析认识上的差距、工作上的短板、措施上的弱项、落实上的不足。要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各地也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基金风险防控办法,综合采用人防、群防、技防手段,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监督。要始终坚持从严管理。用强有力的监管措施查处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查、审计等监督方式的贯通,强化与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的配合协调。坚持“严小严早严预防”,强化各项制度落实落地。要建立健全社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案例警示教育。要坚决守住底板底线。以社保基金专项整治为契机,举一反三、聚焦重点,全面梳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排查风险隐患,通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把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扎实,把存在问题整治到位,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