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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本级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11-05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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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有关参保职工: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池人社秘〔20195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市本级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市本级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目前仍未实现稳定就业,处于灵活就业状态就业困难人员(不含本年度在市本级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350/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450/月);医疗保险:100/月。

三、补贴期限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本年度已经享受退休待遇的,按实际缴费月数核发。

四、办理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61.190.31.165:7006)进行网上申请;或本人携带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要提供低保证原件)至池州市就业大市场(清风西路129号)窗口现场申请。

2.受理:网上受理或现场受理。

3.审核发放: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受理并初审;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审核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市人社局就业科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批。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根据审批结果,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五、其他事项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2131日;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0566--2030157

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566--3219217  05663219859

 

附件:《池州市本级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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