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局,九华山风景区社会保障局,中央、省驻池有关企业,市属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池政〔2017〕51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意见〉的通知》(池人社秘〔2019〕313号),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人才办《关于印发〈池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池人社发〔2015〕1号)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依托企业建立,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经被认定为县(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本级企业或具备高技能人才系统培养能力的职业院校。
2.企业:有大师(包括中华技能大奖、安徽技能大奖、池州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首席技师,全国、全省、全市技术能手,行业、省、市技术能手,行业公认有绝技绝活的高技能人才)。职业院校:技能大师原则要求为一线实习指导教师,具有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际承担高技能人才全日制教学任务,在参与技术创新、项目攻关、推动校企合作等方面业绩突出。
3.有工作室和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有单独的办公室及办公条件,有进行技术革新、创造所需的设备、设施,配备了工作人员或助手,有必要的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4.有项目(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这些项目交由领衔的技能大师组织完成)。
二、推荐申报名额
全市计划10家,贵池、东至、青阳及池州经济开发区分别推荐申报不少于2家,石台、江南产业集中区、九华山推荐申报不少于1家。中央、省驻池企业、其他市属企业、职业院校有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
三、推荐申报要求
各地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于10月28日前向市人社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材料包括:
1.加盖县(区)人社局公章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候选单位推荐报告,报告应简要介绍被推荐单位的申报优势及需要重点说明的事项。
2.候选单位填报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申报条件”要求的具体佐证材料。
四、评审确定
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照条件进行实地检查,根据技能大师水平、工作条件、项目及技术革新成果等因素,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综合评审,确定2021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同时,市人社局并将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列入各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内容进行考核。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广泛宣传,做好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共同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平台建设。
联系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2037829
附件:
1.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企业版)
2.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院校版)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8日
抄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