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17〕54号)规定,经审核、抽查,拟对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7家见习基地给予12.48万元就业见习补贴(见附件),按照就业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3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时间向市人社局或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 0566-2020581 0566-2088620
附:《2021年第2批市本级见习基地拟享受见习补贴情况》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