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部署,我市定于2021年4月26日18:00至5月7日8:00进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省集中升级切换,届时将影响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和全市医疗(生育)保险业务经办,现将业务停止和恢复办理时间通知如下:
1.池州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网上办事)系统于2021年4月24日17:30停止提供服务。
2.2021年4月26日18:00全市暂停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业务办理,同步暂停全市医疗(生育)保险业务办理。
3.2021年4月30日8:00恢复全市医疗(生育)保险业务办理。
4.2021年5月7日8:00恢复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业务办理。
请各参保单位、个人合理安排时间办理相关业务。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