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人社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规定,为做好我市劳务派遣单位2020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核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对象
池州市行政区域内2020年10月1日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并在有效经营期限内的单位(含外地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报告事项
劳务派遣单位应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书》并如实报告2020年度下列事项(未开展工作需提供零报告):
(一)经营情况以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
(三)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
(四)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五)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
(六)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七)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财务审计报告由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真实反映劳务派遣单位业务经营情况。《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书》(样本见附件1)涉及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劳务派遣单位公章。
三、提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即日起至4月30日止,劳务派遣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管理科提交报告(外地劳务派遣单位在池州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提交报告),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二楼205室;
联系人:纪兴;联系电话:2022357,2023469。
四、报告核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核验,核验结果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对核验中发现违法违规、虚假报送、逾期未报送等行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采取实地核验或约谈的方式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拒不改正将依法吊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附件:1.池州市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书(样本)
附件:2. 池州市2020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存根、回执(样本)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9日